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为进一步培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我部2022年继续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经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核查评审和网上公示,决定命名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等80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台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命名北京市海淀区农业农村局等30个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2年第7期28-31,共4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