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中医药报》2022年6月17日讯:近日,《西藏自治区药品管理条例》由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共七章五十四条,在多个方面对中药(藏药)作出规定和要求。《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在药品研制、注册和生产方面,《条例》规定,自治区推进建立中药(藏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藏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鼓励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药(藏药)研究方法开展中药(藏药)科学技术研究和药物开发,鼓励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藏医方、藏医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藏药)新药研发。
出处
《中医药管理杂志》
2022年第12期70-70,共1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