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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使用“空白公函”报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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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饰作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深入贯彻落实六次全会精神,狠抓业务指导提质增效,构筑了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指导性案例常态化征集审编机制。在对内蒙古、河南、湖北、海南、云南等省(自治区)和广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提供的指导性案例素材稿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在对其中所涉“执纪执法要点”和“指导意义”相应内容审慎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严格遵循纪法规定,针对执纪执法实践中存在的认识理解不统一、性质认定不精准、处理处置不恰当、程序手续不规范等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提炼和挖掘充实具有指导意义的核心观点,组织编写了第三批(2022年第一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务接待中“吃公函”、损害群众利益“乱摊派”以及对抗组织审查性质认定、做好容错减责免责工作等问题,通过生动案例,释纪说法论理,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规范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供明确指导。本刊分两期刊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理解指导性案例的精神要旨,着力提升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策略能力,切实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增强“三不腐”一体推进治理成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22年第13期38-4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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