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明谢赫“气韵”范畴的生成轨迹及其内在逻辑,方能寻获长期难解的“气韵”范畴之真义。“韵”本义指十二律及其相生运转,乃“气”有节奏地运动在声音中的显现。人物品评将之引申,以“韵”指人物才情在声音中的彰显;这延伸到文论,富于音乐美的文章被看作人之“韵”。中国文学“声文”与“形文”一体,文学对声律美的讲求使得笔迹富有节奏,“韵”由此与书法建立了联系。中国绘画用笔与书法相通,谢赫受齐梁文学批评影响,用“韵”指画家之“气”有节奏地运动在笔墨线条上的显现。“韵”经由音乐本义、人物品评、文论延伸到画论,从音乐-听觉跨越到绘画-视觉,延续不变、一脉相承的是“‘韵’即‘气’有节奏地运动的感性显现”这一根本意涵。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56-164,共9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