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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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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续第7期第6页)第二章收集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厂(场)、隔离场应当及时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贮存和清运。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采取必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措施;②具有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输出通道。
出处 《湖南农业》 2022年第8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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