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和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原规定中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提升到80%,以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国工程咨询》
2022年第8期108-109,共2页
China Engineering Consulta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