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请批准同意龙坑红军烈士墓开展迁移异地保护工作的请示》(遵府呈(202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坑红军烈士墓实施迁移异地保护。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规定,细化完善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文物安全。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7期23-23,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