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德空间是鲍曼后现代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然而,学界多半是基于鲍曼的道德责任概念来理解其后现代伦理学思想的。根据这一思路,鲍曼的后现代伦理学也就沦为了一种概念游戏的自我证成。如果从道德空间出发解读鲍曼的后现代伦理学,那么将彰显出他思想中对道德空间作为后现代“道德乌托邦”理想的追寻:他不仅是通过强调对他者的道德责任来证明其后现代伦理学的必要性,而且通过揭示个体道德冲动的自发性与日常生活空间重新道德化之可能性作为其现代性批判以及伦理思想构建的价值基础。他的道德空间思想是沿着对西方现代伦理困境的批判展开的,并阐明了现代社会的首要任务不是构建一种无所不包的伦理法典,而是思考个体是否具有道德能动性的问题。这一思考深入到了个体本能、情感的心理维度,而且严格说来已不是论证,而是通过对他者的道德冲动的现象学描述来表明后现代道德空间之可能性就在于突出、肯定人的道德主体性地位。鲍曼的道德空间思想是对其早期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继承与修正,具有明显的后现代特征,对其进行深入探讨,既有助于深入、全面地理解鲍曼伦理学所主张的“无伦理的道德自治”,也提示了从社会伦理、政治层面来建构一种空间道德文化的必要性。
作者
李建华
刘畅
Li Jianhua;Liu Chang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32-41,共10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中南大学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齐格蒙特·鲍曼‘道德空间’思想研究”(项目号:2022ZZTS004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