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探索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举措,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综合救助,形成了一定经验,但仍存在综合救助规范性不足、相关部门保护理念不一致、救助效果有待提高等现实困难亟待突破。东亚地区的文化根基与社会背景具有相似性,韩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在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司法制度经验,为我国探索完善“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提供有益借鉴。我国应在总结各地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立足于国家亲权原则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结合高发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为不同类型案件的被害人提供更具针对性与实效性的救助措施,适当扩大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对象的范围,完善未成年被害人询问与远程作证制度,并建立以检察机关为枢纽,以推动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更好衔接为目标的综合救助机制,逐步提高救助工作的业务专业性以及运作独立性。
作者
严婷婷
赵秋霖
Yan Tingting;Zhao Qiulin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2年第3期14-22,共9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