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流动未成年人往往离开户籍地、脱离家人独自生活,缺乏经济来源和有效的监管,其涉嫌犯罪后,建立在户籍制度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基础上的现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致使涉罪流动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对此,应提高涉罪流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涉罪流动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实用性、发挥好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作用、建立涉罪流动未成年人多元监管机制,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涉罪流动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障体系。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2年第3期60-67,59,共9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