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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未到案时电诈集团违法所得的没收

Confiscation of Illegal Gains of E-crime Group in Case of Absence of Major Crim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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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在主犯未到案的情况下,若有证据证明高度可能系脏款及其转化形式,在法院依职权穷尽对主犯及利害关系人的调查手段情况下,可在从犯的审判程序中直接判决追缴。【案情】公诉机关: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兆敏、孙强、曾瑞芽。
作者 涂凌芳 Tu Lingfang
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第20期44-46,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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