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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放任既有侵权行为存续构成主观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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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互联网环境下,对于停止侵权行为的履行期限,应根据侵权行为性质进行判断:对于发布视频等互联网形式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可在也应在第一时间采取删除视频、断开链接等方式彻底停止侵权行为,从而全面履行判决义务。侵权人长期放任既有侵权行为存续的,权利人可依法另行起诉追究该行为的法律责任;对已有侵权行为的放任应认定为构成重复侵权,行为人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意,在判决赔偿金额时应对此进行充分考量。
作者 单甜甜
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第20期90-93,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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