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8年的生态立省制度确立到2012年以来的生态强省战略实施,一些省份通过财税法规和环境法规的制定与施行来促进生态系统质量提高并保持稳定性。相关法规在改变税收负担、税收收入分配以及财政支出等方面作出安排,因势利导建设生态强省。湖南省的生态强省财税法制发展史表明,生态强省财税法制的调控目标明确性、调控手段全面性、调控效果确定性等几个方面一直面临着挑战。创新生态强省财税法制的理念、规则、机制,因地制宜明确生态强省建设的远景目标、近期目标、具体指标,适时评估生态强省财税法制的调控效果,建构财政、税收、价格协同调控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促进生态强省建设。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湖南生态强省的财税法制研究”(17YBA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