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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财政金融支农16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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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加强生猪等“菜篮子”生产金融支持全省或本地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省以上相关专项资金给予不高于2%的贴息补助。加大对池塘生态化改造、海洋渔业发展等贷款发放力度。
作者 苏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家致富》 2022年第12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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