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依法精准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因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行政败诉风险,近日,山西省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指导功能,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主体的通知》,梳理汇总分散在《建筑法》《商业银行法》《电信管理条例》等14部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督促引导各成员单位严格依法行政,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2年第8期58-58,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