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内公办[2022]104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盟市公安局,厅直各部门、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出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2期33-39,共7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