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一批新的调水工程的开工建设,工程占地、移民征迁不再局限于农村范围,涉及到城区土地、城镇人口的征迁安置,对原有的实物认证和补偿方式从政策层面提出了挑战。引江济淮工程在征迁实施阶段,移民规划设计实物调查与地方政府聘用“第三方”成果调查形成了两种不同版本,产生不同数据成果。在城区地方政府将水利工程移民项目与城镇建设项目相融合“整村推进”拆迁的情况下,对征迁实物量的认证及相互衔接,探讨了新的模式。
作者
高旭辉
常鹏
GAO Xuhui;CHANG Peng
出处
《水利技术监督》
2022年第9期67-70,80,共5页
Technical Supervision in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