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专项资金通常由上级人民政府拨付给本行政区域或本级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府补贴等指定用途,需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从预算管理角度解析,财政专项资金是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具有财政属性、专款专用、覆盖广泛、政策性强、单独核算的特性。在扶持国家支柱产业发展、平衡地区发展差异、缓解“三农”问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出处
《吉林金融研究》
2022年第6期68-70,共3页
Journal of Jilin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