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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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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与《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相比,《湿地保护法》有很多亮点。一、湿地定义更加科学《湿地保护法》中的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
作者 王振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河北林业》 2022年第5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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