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6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0期12-23,共1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