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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不容“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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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私车公养”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是公务用车方面发生的不正之风的变异。所谓“私车公养”,就是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车辆使用费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公车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车改革的推进,单位的公车越来越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现象也大幅减少。但是一些党员干部长期形成的不良用车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即使领取了车改补贴,也还是希望在工作中能有车辆使用。于是出现了一种新的不正之风——“私车公养”,引发新形式的“车轮上的腐败”。
出处 《支部建设》 2022年第21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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