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近年来,我国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着力点,市场主体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底,我国市场主体突破1.5亿户,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国家和社会财富增长、保障大众就业的基本盘。202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围绕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质量提升动力和超大规模市场的消费潜力,研究和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稳预期、激活力、促帮扶方面拿出一批务实管用的举措,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2年第7期F0002-F0002,共1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