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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中的民俗学规范 被引量:1

Folklore Nor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ometown of Chinese Folk Culture and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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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十年来,民俗学重要的实践活动之一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建设。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先后设立了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名的地方特色文化品牌项目。文化和旅游部从1987年开始设立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截至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963个。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截至2018年3月,共命名该类品牌478个(含基地)。多年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的创建、评审与命名活动,有力促进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发展,丰富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了地方文化产业的开发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对象,几乎都属于民俗文化的范围,因此,要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要用民俗学的理论作为指导。其中关键性问题是管控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范围,即必须始终坚守民俗文化在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作者 向柏松 Xiang Baisong
出处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46-48,共3页 Journal of Yangtz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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