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法回归民法典之后,仍然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为家庭法法源的相对封闭性。只有维持家庭法法源的相对封闭性,才能有效维护身份关系的伦理性,避免身份关系完全货币化。在家庭法经由民法典之体系整合而在形式上回归民法之后,如何处理身份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变得尤为棘手。《民法典》设置了两条准用规范,处理婚姻家庭编之外的参照适用问题。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2年第4期74-83,共10页
China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体系视角下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18CFX07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