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对贫困在我国是一个新的概念。相对贫困的内涵决定其与发展差距有天然联系。从绝对贫困过渡到相对贫困,决定了扶贫的目标并不局限于收入,同时要关注非收入。为适应我国相对贫困治理的现实需要,文章基于国内学者有关相对贫困标准研究文献的研读、梳理、总结,借鉴已有研究成果,提出2020年后相对贫困标准设置需要考虑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阶段目标等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2020年后我国应设置包括收入与教育、社会保障、信息获取等非收入在内的多维相对贫困标准,同时应坚持区域与时间维度的动态性,采用渐进式、分阶段、梯次推进,实行先分类(分城乡)后统一的动态差异化的相对多维贫困标准,且城乡贫困标准统一是最终归宿。
出处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76-82,共7页
Journal of Nanning College for Vocational Technology
基金
广西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度课题资助项目“2020年后我国相对贫困治理与财政扶贫政策转型研究”(2021CZXK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