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互联网医疗平台普遍配套线上药房,或开展线上线下药店合作,进行药品销售;电商平台也通过自建互联网医院、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涉足药品,尤其是处方药销售领域。随着线上诊疗服务的快速发展,“AI审方”“先药后方”等行为次第出现,甚至出现了药品回扣线上化的苗头,因而引发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针对互联网诊疗行业的不规范现象,近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其中明确指出: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出处
《中国药店》
2022年第8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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