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是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2018年以来,国务院和福建省相继出台了“31条”和“66条”惠及台胞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台湾居民居住证采用与大陆居民身份证一致的18位证件号码,持证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可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这项政策获得了广大在榕台胞的普遍好评,进一步增强了对台“磁吸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