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最基层的市场监管机构,街镇一级的市场监管所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上海市松江区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所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促进市场监管所的建设发展,特别是明确街镇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法律地位、优化市场监管所机构布局、创新监管模式等举措,降低了行政监管成本,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下一步应尽快推动《市场监管所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明确基层市场监管所作为区(县)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的法律地位及相应规范化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
作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Research Group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出处
《社会治理》
2022年第7期92-96,共5页
Social Governance Review
基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政法大学“推动市场监管所立法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和作用研究”课题组阶段性成果,课题组成员:常保国,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杨安,中国政法大学城市发展与治理研究院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
宗婷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
纪怡帆,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蔡武进,武汉大学副教授
周立宁,河北经贸大学教授
程骋,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