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的“单向传播型”普法以“工具主义”法律观为价值原点,在传受关系上呈现出“以传者为中心”“受众参与缺位”的特点,与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相抵牾,严重影响了普法实效。“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与传媒生态变革催生了“以用户为中心”的“协同服务型”普法。新时代“协同服务型”普法以“协同治理”理论为核心,以服务为基本形式,通过精神层面的“内在认同”与物质层面的“外部激励”,调动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并依托媒介化平台促使多元主体展开平等对话与协同合作,从而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作者
李立景
刘青
LI Li-jing;LIU Qing
出处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33-40,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基金
广西社科规划项目“融媒体ADR: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媒介化多元协同治理研究”(20FXW007)
广西司法厅委托项目“民族地区普法创新研究”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法创新路径探索及其无形资产保护研究”(YCSW202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