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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生前预嘱立法:尊重病人不抢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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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近日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明确“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深圳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作者 里拉
机构地区 不详 视觉中国
出处 《年轻人(A版)》 2022年第7期4-4,共1页 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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