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醉酒型强奸案件多发于熟人之间,在行为人不认罪的情况下,仅依靠直接证据往往难以定罪,需要围绕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状态等间接证据综合分析。其中,行为人和被害人的表情、动作等细微情态,具有重要的辅助证明作用。案件审查过程中应注重对情态证据的全面分析,在保证证据合法性的前提下,审慎、客观、结合生活常情常理对情态进行评价,同时应综合多种情态进行整体分析,避免对单一情态的单一解读,以最终形成强奸案件的完整证据链条。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16期20-24,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