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主义被认为是有关规范性解释的主流思想之一。然而,作为康德主义的源头,康德本人是如何处理规范性问题的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回到康德的文本,可以发现,绝对命令或道德法则作为一种可检验程序表现出一种逻辑结构的规范性,这种规范性关联人性表现出对自由意志自律的尊重,这种尊重既从普遍理性的角度证成了道德规范性,也为道德规范性提供了实践性动机的解释。然而,如果试图在实际生活中为行为者提供实然的道德规范性指导,就需要进一步发展主体间的承认。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82-88,共7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智库专项一般委托项目“湖南省迈向‘生态强省’发展对策研究”(18ZWC1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