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缘于服务分类,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倾向于公共与非公共的“服务两分法”,多数现代国家的制度实践大体如此,而公共教育服务与非公共教育服务也随之划分。一般而言,对公共服务,政府重点保障服务需求方权利公平,通过财政拨款、购买服务、监管等方式支持与规范,避免可能的“政府失灵”;对非公共服务,政府重点维护服务供需各方规则公平。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I0001-I0001,共1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