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顺治十二年,出于军事需要,清廷在东南沿海地区严行“海禁政策”,“毋许片帆入海”。沿海居民世代以海为生,加之其时天灾频仍,不少百姓迫于生计而违禁下海。受到军事形势以及朝廷政令的影响,无论中央官员还是地方官员均对违禁案件尤为重视,对于违禁者是否“通逆”更是慎重调查,案件审理过程大多一波三折。同时,查案官员亦流露出对沿海百姓的关怀与同情,但迫于时局的压力,“通逆者”最终往往被从重议处,“违禁者”亦会被按律治罪。在明清鼎革的特殊时期,清廷于东南沿海地区围绕海禁政策,在法律制定与案件审理上呈现出军事需要优先于民生疾苦的特点。
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22年第1期90-106,共17页
Legal Histor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