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5月颁布的《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是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人民警察法》是规范民警执法的重要依据,《人民警察法》中民法权利规范的缺失导致警务实践中民警公民权利意识淡薄,进而发生警察侵权案件。2016年草案稿虽明确警察可调解民间纠纷,但仍存在缺少可操作的具体规范的缺憾。通过论证草案稿引入民法规范之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人民警察法》(修订稿)引入具体民法规范的修改建议。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48-56,共9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