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牍复生故事中的巫术信仰主要体现在巫师、巫仪及巫灵三方面。巫师为复生的发起者和主导者,清华简《楚居》中的巫咸,《赤鹄之集汤之屋》中的汤、众乌、巫乌乃至于伊尹都是巫,放马滩秦简《志怪故事》中的司命史公孙强则以神使之名行巫师之事。巫仪是与实现复生相关的巫术仪式,包括巫术行为、巫术语言、巫术效果展示等,《赤鹄之集汤之屋》的伊尹复生可视为大巫传承仪式的书写变形,《志怪故事》则通过时间因素和空间因素展示了仪式意涵从巫术到理性的转变。巫灵是唤醒生机的灵兽,也是取象自然的象征符号,复生灵兽以贯通生死的功能和形象表达了人们与自然沟通的渴望,也展现了人们支配自然的努力与信心。出土简牍中的复生故事既蕴含巫术信仰又彰显理性精神,既承载着过往历史的文化记忆,也预示着文明与理性时代的到来。
出处
《文艺评论》
CSSCI
2022年第2期57-65,共9页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ism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上古神话传说的文本生成及其演变研究”(批准号:21ZWE43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