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农〔202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统称“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出处
《当代农村财经》
2022年第9期40-43,共4页
Contemporary Rural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