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传统规制工具的行政强制容易导致权力滥用或不当行使的情况,进而产生规制俘获、客观上激化社会矛盾冲突、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等不良后果。为充分发挥自身的规制价值,行政强制制度必须及时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并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助推器”。在塑造具备现代性的行政强制多元价值理念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努力实现行政强制手段、行政强制条件和行政强制程序的现代化。路径方面,可通过治理规则的构建、治理机制的建立来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要求。在作为参与治理升级版的合作治理模式下,政府对于民主价值的承诺得以真正建立和维持,行政强制制度或可最终迈向现代化。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97-105,共9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Fujian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的难点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8ZDA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