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技术冲击“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动摇以“复制权”为根基的版权理论,当前“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约数字环境新闻作品传播效率、阻碍版权价值最大化实现。媒体融合背景下完善法定许可制度需要平衡三对利益关系,即平衡版权人与公众、创作者与新闻出版者、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的关系。创新媒体融合时代新闻作品法定许可制度包括:赋予互联网媒体法定许可资格,细化互联网媒体“转载”法定许可具体使用规则,完善新闻作品版权法定许可计酬规则等。
出处
《传媒》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7期78-80,共3页
Media
基金
2020年高等学校千名骨干教师培育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类立项课题“‘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数字版权保护研究”(项目编号:2020QGRW01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