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成和“一带一路”建设的蓬勃发展,中国对东盟国家的OFDI快速增长。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正式生效,RCEP将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叠加,进一步拓展中国对东盟国家贸易投资的新领域,为中国企业开拓东南亚市场带来更多的机遇,同时也将面临诸多挑战。基于此,中国对东盟国家开展OFDI时,应全面研究各类投资风险,开展多元化投资以分散风险,同时加强与东盟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跨境金融方面的合作,在出现投资争端时灵活运用双边机制合法维权。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2022年第8期92-96,共5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基金
北京外国语大学“双一流”建设科研项目“重大突发事件下我国对东盟国家跨境直接投资的金融风险和对策研究”(SYL2020ZX01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基于期望效用-熵模型的我国外汇储备资产结构优化研究”(2021JJ0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