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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弃标后招标人能否要求赔偿重新确定中标人产生的中标差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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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例简介招标人甲公司就某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第34.2.7条A款约定:若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由此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中标人还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等损失。
作者 郝利 张常睿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22年第7期60-61,共2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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