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执法作为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目标的重要途径,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背景之下,虽然在大气治理上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囿于法律授权不足,影响了环境执法权的能动性和主动性。考察政府环境执法现状和实际治理举措,阐释环境执法权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追求,针对现行不法行为惩罚制度和总行为控制制度反映出来的环境执法缺乏规范性、长效性和合理性等突出问题,将环境质量目标确定为法律直接规制目标,提出以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核心,健全总行为控制制度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在赋权、权力行使准则的设定和制度约束等方面规范环境执法权。
作者
李明璗
赵志北
LI Mingdang;ZHAO Zhibei
出处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63-68,共6页
Journal of 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河南大气污染防治制度衔接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82400410160)
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基于《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环境执法研究”(项目编号:2019GGJS191)
2020年度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培育项目“新时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合规化研究”(项目编号:AYNUKPY-2020-20)
安阳市社科联项目“关于安阳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建议研究”(项目编号:ASKG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