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立法法》第87—89条以及第91条虽然规定了部分立法的位阶关系,但是一方面,判断我国立法之间位阶关系的标准是什么,并不明确。另一方面,《立法法》的规定并未彻底地解决我国的法律位阶问题,一些《立法法》没有明确的情形,如全国人大的法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之间、省级地方性法规与地级地方性法规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与地级地方性法规之间的位阶关系,都处于未知状态。法律位阶内涵的澄清(一)法律位阶中的“法律”法律位阶比较的是法律形式或者法源之间的位阶,而非特定的法律文件之间的位阶。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第6期99-101,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