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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认定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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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型案例】王某,B区副区长。蒋菜,B区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2015年至2020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蒋某在土地规划、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蒋某从中获得巨额利润。蒋某除在每年重大节假日给予王某2至3万元的红包外,还曾送给王某妻子一辆汽车,并资助王某小孩200万元做生意。
作者 陈澍 谭一鸣
出处 《党风》 2022年第8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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