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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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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我省自建房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自建房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自建房质量安全,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17号),现就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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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建筑》 2022年第4期81-82,共2页 Northern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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