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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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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伊型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伊型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由伊型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出处 《新疆人大》 2022年第6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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