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诉讼中,涉罪未成年人诉讼参与权的实现体现为通过表达意见来主动推进、影响与其相关的诉讼活动或决策。基于定性访谈、问卷调查与实地观察的研究方法对全国7省市12个地区的有关办案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工作者、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调查,可以从知情、理解、表达意见、考虑意见、给予反馈这五项核心要素来系统呈现我国涉罪未成年人诉讼参与权的实现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不同要素之间、同一要素在不同地区之间受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程度影响形成了差异化的实践样态。未来,应当基于实践经验针对性地提炼诉讼参与权的实现标准,助推未成年人司法的持续、良性发展。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2年第3期211-211,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