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满汉文档案结合传统文献记载看,清前期回疆官方开展水稻种植的目的主要在于供应驻扎及过往官员口粮,兼及回疆年班伯克等人员需求;清朝统一回疆之初,西四城中的喀什噶尔、英吉沙尔与叶尔羌三城,以及东四城附属城庄库尔勒、沙雅尔与拜城三地均为既有维吾尔稻田产区;但东四城喀喇沙尔、库车、阿克苏与乌什在统一回疆初期由绿营试种水稻,和阗迟至嘉庆元年由当地官府引导维吾尔百姓种植,以上五城均属水稻新扩产区。清朝供给官员稻米的制度性规定,成为清前期回疆水稻种植地域扩大的直接原因。可见,清前期回疆农业经济不止得到“恢复”,也有新的“发展”,并最终影响了清末回疆水稻种植。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2年第3期219-219,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