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政法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政法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现将《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2年第22期37-40,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