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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汉至魏晋南北朝中央对地方行政受不同时期土地经济的影响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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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两汉时期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封建地主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取土地,土地的高度集中、吸附流民和采用租佃方式经营土地。使他们剥削的财富也日渐集中,但经济上的作为并不能影响政治,真正使他们能够影响地方,成为豪宗强右。关键在于汉代实行的察举征辟制,这个制度在前期的确起到了为国家招揽人才和稳定社会的作用,但其大多为地主豪强所推举,东汉顺帝时,官吏李固指出:“今之进者,唯财与力”。其必成为地主阶级参与中央政治的筹码。东汉沿袭西汉在地方实行以郡国并行制为实体、州刺史为监察的行政区划制度,本质依然是加强对地方集权和控制,但由于东汉政权自身性质的弊病,随着中后期州刺史地位的提升和权力范围的扩大、地方州郡一级官吏大多为地方豪强门生故吏以及地方行政区划的不合理,使中央逐渐丧失对地方的管理与控制。加之中央后期也深陷外戚与宦官两大集团内斗的困局,无力对付和抑制地方势力的膨胀,只能进一步加重对地方流民的剥削,最终使中国再一次走向分裂局面。地方豪强势力走向历史舞台,在各自地方形成小中央,但无论是三国时期魏国与晋朝的都督制,还是东晋设立侨郡侨县和实行“土断”。虽然不可能在根本上彻底影响和变革土地经济,但不断完善的地方行政体制在某种意义上也与不断改革的土地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作者 赛宗耀
出处 《今古文创》 2022年第35期66-68,10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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